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与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与延续
虚拟实践是现实实践的基础。通过虚拟实践,人们可以在假设的情境中进行模拟实验和行动,从而固化基本技术与技能。只有经过虚拟实践的反复训练,学生才能更好地进入现实实践岗位或场所,并在现实岗位中加以锤炼和提高。
虚拟性与现实性
虚拟实践具有虚拟性,其主体是人,客体为现实中可能出现的事物的所有潜质和属性的集合。尽管虚拟实践具有数字化、网络化和虚拟化的特点,但其本质仍是客观的。虚拟实践的环境和过程虽然是通过计算机辅助系统和虚拟现实技术实现的,但它们在效果上是客观存在的。
中介系统
虚拟实践的中介系统主要特点是“数字化”。虚拟实践通过计算机、网络和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在赛伯空间和电脑网络空间中进行,突破了自然界对人的许多限制,体现了人的能动性。
实践形式与功能
虚拟实践可以分为仿真模拟型和探索创造型两种基本类型。仿真模拟型虚拟实践是虚拟实践的基础版本,主要体现虚拟实践的基本功能和一般用途;探索创造型虚拟实践是虚拟实践的高级版本,主要体现虚拟实践的高级功能和教育科研用途。
社会互动与交往
虚拟实践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交往互动的过程。虚拟世界本身是人类主体对象化的结果,虚拟实在的沉浸性和交互性促成了“人―机”互动,这种互动是虚拟社区发展的核心。
自主建构性
虚拟实践为人们提供了自主建构实践理念的可能。在虚拟世界中,人们可以超越现实实践中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对虚拟实践活动及时和反复地进行修正、调整和重组。
变革与影响
虚拟实践的产生导致人类在生活方式、生产方式、认识方式、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等诸多方面发生巨大变革。它促进了生产方式的自动化和数字化,精神生产的共享化和合作化,并为科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探索工具。
综上所述,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在基础与延续、虚拟性与现实性、中介系统、实践形式与功能、社会互动与交往、自主建构性以及变革与影响等方面存在密切联系与区别。虚拟实践不仅是现实实践的延伸和提高,还在多个方面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