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最重要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分别是《南京条约》、《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
南京条约
时间:1842年8月29日
签约方:清朝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
主要内容包括:
割让香港岛
赔偿英国2100万银圆
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英商进出口货物关税税额应由双方协商
废除公行制度
影响: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马关条约
时间:1895年4月17日
签约方:清朝政府代表李鸿章与日本代表伊藤博文
主要内容包括:
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赔偿日本2.35亿两白银
影响: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国进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台湾与大陆难以弥补的隔阂至今存在。
辛丑条约
时间:1901年9月7日
签约方:清政府与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班牙、荷、比等十一国政府
主要内容包括:
赔款9.8亿两白银
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各国可派兵驻扎
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影响: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使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
这三个条约不仅导致中国大量领土和主权的丧失,还使中国陷入深重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动荡,成为近代中国屈辱历史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