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是 一种地方行政单位,指的是设立市辖区的非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其中设区的市与地级市概念类似,但有所不同。设区的市即设立市辖区的市,根据地级市的行政地位,为市辖区的上级。
具体来说,设区市有以下两种情况:
1. 既设市辖区,又设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如湖南省永州市、江西省景德镇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安徽省黄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贵州省六盘水市等。
2. 只设市辖区,不设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的地级市。
因此,设区市是地级市的一种,设立市辖区,不属于直辖市,其行政等级属于省级行政以下,县级行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