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热爱党与幼教事业
热爱党,热爱幼教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保教并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热爱与尊重幼儿
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面向全体幼儿,支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幼儿一视同仁。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规程纲要为指南,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严于律己与尊重家长
严于律己,尊重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状况。
行为规范与表率作用
在幼儿面前行为规范,语不俗,话不高,有正确的坐立行姿态,处处为幼儿做表率。
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堪为人师,注重平时的言传身教。
敬业与创新
刻苦专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工作、勇于创新,勤于总结,努力探索工作规律,为发展幼儿教育做出贡献。
爱护公物与遵纪守法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守法,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自己肩负着培养未来社会的接班人的重任,时刻关注孩子的成长,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以及他们的学习和行为表现。
关心与个别化教育
关心爱护每一个幼儿,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个性和差异,给予他们个别化的关怀,对他们进行差异化教育。
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幼儿园教师师德的核心内容,旨在确保教师能够以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专业素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