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光同尘”应为 “和光同尘”,正确的写法是“和光同尘”,而非“合光同尘”。这个成语出自《道德经》,原文为:“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和光同尘”的含义是隐藏自己的锋芒,与世俗相融合,保持内心的清明,与周围环境和谐共生。它并不是要放弃自我,而是要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既能够保持自己的本心,又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
这个成语在现代汉语中通常用来形容一种谦逊、包容、不张扬的生活态度,也可以用来形容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保持清醒头脑,不随波逐流,同时又不失自己的原则和立场。
因此,在书写和使用这个成语时,应注意其正确的写法是“和光同尘”,以准确表达其褒义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