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填写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及认定机构的要求,以下是具体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信息栏填写规范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需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若存在变更(如曾用名、原身份证号),需在备注栏注明"曾用名"及原证件信息。
联系方式
手机号需保持长期有效且与身份证号码对应。
户籍与居住信息
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居住证需与认定机构要求的一致(如居住证有效期、签发机关)。
二、教育背景与工作经历
最高学历与学位
按毕业证书填写,如"博士"、"硕士"等。
学位需与最高学历对应,如"学士"、"硕士"等。
毕业院校与专业
填写获得最高学历的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函授、自考等非全日制学历需在毕业院校后特别标注。
任教学科
限报一门,需与所学专业一致或选择"其他"并注明具体学科(如"其他(美术)")。
三、其他关键信息
普通话证书
选择参与认定人员名下的普通话证书信息。
认定类别与机构
根据学历、学位及工作单位选择认定类别(如"国家统一考试"、"非国家统一考试"等)。
认定机构需与身份证注册地或居住地一致。
照片要求
上传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文件大小≤190kb,分辨率≥290像素。
四、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全部信息需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完全一致,若存在变更需在备注栏说明。
临时身份证不满足要求需提前补办。
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以本省最新公告为准。
表格规范
选择"其他"科目时需在备注栏完整说明具体学科。
五、特殊情况处理
学历认证: 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历史错误更正
建议填写完成后仔细核对,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认定进度。若对材料要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