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即每年的5月1日,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拥有的节日。它起源于 1886年美国芝加哥的工人大罢工。当时,芝加哥的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了大规模的罢工,最终获得了胜利。
1889年7月14日,在恩格斯组织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这一决定立即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1890年5月1日,欧美各国的工人阶级率先走向街头,举行盛大的示威游行与集会,争取合法权益。
在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1989年后,国务院基本上每5年表彰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
劳动节不仅是纪念工人运动的重要节日,也是全世界劳动者团结争取合法权益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