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的来历是为了表彰和感谢教师的辛勤付出。现代意义上的教师节始于 1985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定在每年的9月10日。
具体来说,1931年,教育界知名教授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拟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并发表《教师节宣言》,提出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增进教师修养3项目标。这个教师节没有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承认,但在全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1939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决定另立孔子诞辰日(8月27日)为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但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将教师节与“五一”国际劳动节合并一起作为我国教师节,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并未实行。
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设立教师节的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旨在弘扬尊师重教的精神,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从此以后,教师便有了自己的节日,每年的9月10日,学生会给老师送上礼物,对老师说一声辛苦了,学校会为老师颁发奖金,表达对老师真挚的祝福以及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