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监督员的主要监督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教学活动监督
监督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监督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是否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
监督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是否存在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监督教师是否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监督
监督教师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师德师风行为监督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证券等财物,或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社会活动监督
监督在职教师不得在寒假期间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让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教师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行为。
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付费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
严禁教师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意识形态、公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赌博或变相赌博、性侵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政治纪律和职业操守监督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通过实践活动、课堂、论坛、讲座、论文、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行为。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行为。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的行为。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性侵行为。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行为。
工作纪律监督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实践工作,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监督教师是否存在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这些监督内容旨在确保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规范,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