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人员性质通常应填写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来说,如果教师是在职公务员,则填写“在职享受实际公务员”;如果是非事业编,则填写工人身份。此外,教师还可以根据其专业领域归类为专业技术人员,例如高等教育教师、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等。
在填写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准确的描述。例如,在事业单位中工作的教师,一般应填写为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教师具有特定的岗位名称或需求,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如“教育(教学)岗位”或“教育从业岗位”。
综上所述,教师的人员性质主要可以填写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分类应根据教师的岗位和工作内容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