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可以和侵权责任共存吗?

时间:2025-03-13 20:46:52 经典文案

财产保险和侵权责任 可以共存。当同一行为事实同时符合数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且给付内容相同时,就会产生民事责任竞合的现象。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或加害人又为自己或他人购买了保险,就会产生受害人可以同时向侵权人和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情况,即产生了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保险人有权取得向第三方追索的权利,但追偿权仅以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这意味着,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后,保险公司就所支出费用的范围取得了向侵权人追偿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仅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人求偿。因此,财产保险和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共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