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的平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上仄下平:
上联必须以仄声结尾,下联则收平声。这与律诗中中二联的规则一致。因为仄声收尾等于短暂停顿,而平声收尾则表明这句话说完了。律诗都押平声韵,所以上句必须是仄尾,下句必须是平声韵。
平仄相对:
上联和下联的相应位置,平仄要相对。例如,上联是“平仄平平仄”,那么下联“平平仄仄平”。
不能失替:
在上联或者下联中,必须平仄相间,不能一路平下去或一路仄下去。例如,“仄仄仄仄仄,平平平平平”这种联句虽然在形式上符合上仄下平,但在格律诗中属于“失替”,因此在对联中也不合适。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上下联之间对应的位置,第一、三、五处的字平仄可以忽略,但第二、四、六处的字必须平仄交替、平仄相对。
勿孤平、孤仄:
一联之中,无论是上联还是下联,最好别只有一个平声字或仄声字。
仄起平落:
传统习惯是“仄起平落”,即上联末句尾字用仄声,下联末句尾字用平声。
字数相等,断句一致:
除有意空出某字的位置以达到某种效果外,上下联字数必须相同,不多不少。
词性相对,位置相同:
一般称为“虚对虚,实对实”,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副词对副词,而且相对的词必须在相同的位置上。
内容相关,上下衔接:
上下联的含义必须相互衔接,但又不能重复。
这些规则共同构成了对联的平仄格律,使得对联在声音上产生和谐的对比,增强语言的韵律美。在创作对联时,遵循这些规则可以使对联更加工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