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政治纪律
必须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廉洁纪律
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
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
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
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
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
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
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
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工作纪律
严禁违规宴请饮酒、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歪风邪气。
公车姓公,分清界限,不能开着公家车办私家事,不能私车公养。
禁止公款出游或者接受服务对象的安排。
节日宴请要明界限、守底线,不能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高档休闲要严守行为底线,不能参与赌博、进出高档会所、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守好末班,值班值守严作风。
生活纪律
不准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和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
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和不正当竞争。
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或带有色情服务的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活动。
不准到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不准在办案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不准对当事人刑讯逼供,打骂体罚,刁难或冷、横、硬、冲、耍特权。
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为自己的亲友的案件说情,出谋划策,通风报信,泄露审判机密。
不准在家接待当事人或托当事人办私事。
不准接受法人单位和个人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酬谢。
不准用白条据收取诉讼费和罚款。
不准滥用强制措施,乱罚款或收取国家法律和最高法院规定以外费用。
不准借办案之机乱收费,乱罚款或收取国家法律和最高法院规定以外费用。
不准违反规定不及时立案、私自立案、办黑案。
不准用公款超标准接待和违反规定参加高消费,杜绝一客多赔。
不准借婚丧、送子女上学、当兵、过生日、提干、调动工作之机大操大办,置办酒席,收受礼品、礼金。
不准携带枪支,着装进入饭店或娱乐场所。
其他纪律
不准徇私枉法、贪赃卖法。
不准索贿受贿。
不准吃请受礼。
不准经商炒股。
不准泄露审判秘密。
不准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不准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不准利用审判职权为他人牟取私利。
不准为律师介绍案件。
不准与当事人、律师、公诉人、代理人吃喝玩乐。
不准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淡、蛮横。
不准外借枪支、弹药和械具、警车、警服、车牌照。
不准贪污、挪用公款、执行款、暂存款、赃款。
不准购买执行物品和赃物。
不准到当事人单位报销通信费、汽油费、修理费、交通费等。
不准殴打体罚人、滥用戒具、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非法搜查。
不准在公众场合着制服喝酒或酗酒。
不准拖延办案、久审不决、久执不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