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保证书时,以下部分通常需要手写:
保证人姓名和职务:
在正文下方空两行写上保证人的姓名和职务,签名应工整清晰,最好使用手写签名。
签名:
在签名旁边盖上单位的公章。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以下部分也可能需要手写:
日期:在保证书的左上角写上日期。
编号:在右上角写上编号,以便于记录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并且具备当事人的签名和签章。手写或打印的保证书在法律效力上没有区别,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因此,在撰写保证书时,建议将需要手写的内容包括保证人姓名和职务、签名以及单位公章等部分手写,以确保保证书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