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时报》记者李静敲诈事件
李静未经报社同意,私自前往甘肃省合水县进行“采访”,以负面报道相要挟,敲诈合水县政府13万元,并试图敲诈庆城县委县政府13万元未遂。此外,他还敲诈了高速公路施工方、县交通局和金项链等财物。
张家口日报社强制摊派发行任务
张家口日报社以文件形式强制采编人员完成《张家口晚报》的发行任务,并规定完不成任务者将从工资中扣除全年报款。此外,该社还成立了多个“专业新闻部室”,将采编与经营人员及业务混合管理,违反了“采编与经营严格分开”的相关规定。
原《今日信息报》记者郭海文有偿新闻事件
郭海文私自接受他人请托,帮助山东省武城县沙中村部分村民在拆迁中争取利益,并收取6万余元“办事”费用。他采写的报道《沙中村民何时能拿到征地补偿款?》基于不实信息,损害了新闻的真实性。
新浪微博“老外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假新闻事件
一则微博称一名外籍青年扶起摔倒的中国大妈后遭讹诈1800元。然而,真相是该外籍青年无驾驶证且所驾驶摩托车无牌照,撞倒了一名中年女子,双方已自行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新快报头版声援陈永洲事件
《新快报》在头版发表社论,敦促长沙警方放人,但随后陈永洲在看守所认罪,导致《新快报》处于尴尬境地,最终以在头版道歉收场。
三湘都市报《“煤矿村”致信市长求教“石头上种田”》报道不实事件
该报刊发报道,称湖南涟源市湄江镇塞海村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不作为,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然而,经查塞海村实有水田面积450余亩,并非如报道所述“水稻绝种、无田可耕”。
中国商报记者索要钱物事件
中国商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以舆论监督相要挟,向多家被采访单位索要钱物,并私自将采访不实的稿件在中国商网青岛频道、中国网交通频道刊发。
深圳商报记者报道失实事件
深圳商报记者连续刊发关于深圳部分医院专家号收费的报道,但未经核实,混淆了“专家特需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概念,对读者造成误导。
中国改革报记者王清机违规收费事件
王清机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兼职期间,以建立“中国食品安全报质量监督跟踪单位”为名,违规向多家食品企业收取“质量监督跟踪单位公告费”和医院“宣传费”。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失实事件
该报刊登的《酉阳:桃花源的产业新定位》一文称重庆市酉阳县近5年工业发展以“失败”定调,但经查该报道记者未进行深入采访,报道严重失实。
黑龙江晨报刊登假新闻事件
黑龙江晨报刊登了《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的假新闻,经查该报道为编造。
这些事例表明,一些媒体从业人员在职业行为上存在严重问题,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和真实性原则,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和公众的利益。广大新闻工作者应引以为戒,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